[快訊]飛龍股份:關于公司控股股東減持股份的預披露
(資料圖)
CFi.CN訊: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減持原因:自身資金需求。
2、股份來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前宛西控股持有的股份。
3、擬減持股份數量及占公司總股本比例:不超過11,495,700股(若減持期間公司有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事項,則減持股份數量將進行相應調整),減持比例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0000%。
4、減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5、減持期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禁止減持的期間除外。
6、減持價格:按照減持時的市場價格確定。
7、截至本公告日,宛西控股承諾事項如下:
承諾事由承諾方承諾類型承諾內容承諾時間承諾期限履行情況收購報告書或權益變動報告書中所作承諾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同業競爭承諾1、本公司目前沒有在中國境內外直接或間接從事或參與任何在商業上對飛龍股份構成競爭的業務及活動或擁有與飛龍股份存在競爭關系的任何經濟實體、機構、經濟組織權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該經濟實體、機構、經濟組織的控制權;2、本公司不會直接或間接發展、經營或協助經營或參與或從事與飛龍股份業務相競爭的任何活動;3、本次收購后,凡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屬公司在中國境內有商業機會可參與、經營或從事可能與上市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主營業務構成競爭的業務,本公司(并將促使下屬公司)應于知悉該商業機會后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將上述商業機會按上市公司能合理接受的條款和條件首先提供給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表示放棄或在合理期限內未明確接受的,本公司及其下屬公司方可合理地參與該機會;4、本公司不會利用控股股東的身份進行損害飛龍股份及其他股東利益的經營活動;5、本公司愿意承擔因違反上述承諾給飛龍股份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2014年08月21日長期有效正常履行中收購報告書或權益變動報告書中所作承諾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承諾1、除已經向相關中介機構和本次收購報告書中披露的關聯交易以外,本公司以及實際控制的其他企業與飛龍股份之間現時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關聯交易;2、本次收購完成后,本公司以及實際控制的其他企業將盡量避免、減少與飛龍股份發生關聯交易。如因客觀情況導致必要的關聯交易無法避免的,本公司以及實際控制的其他公司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和飛龍股份公司章程、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按照公允、合理的商業準則進行;3、本公司承諾不損害飛龍股份及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2014年08月21日長期有效正常履行中收購報告書或權益變動報告書中所作承諾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性承諾1、人員獨立保證飛龍股份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擔任職務或領薪;保證飛龍股份的財務人員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中兼職;保證飛龍股份的勞動、人事及工資管理與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間完全獨立。2、資產獨立保證飛龍股份具有獨立完整的資產,保證不存在飛龍股份的資金、資產被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占用的情形。3、財務獨立保證飛龍股份獨立的財務核算體系;保證飛龍股份獨立的銀行賬戶,不與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共用銀行賬戶;保證飛龍股份依法獨立納稅,獨立做出財務決策,本公司不干預飛龍股份的資金使用等財務、會計活動。4、機構獨立保證飛龍股份獨立健全的內部經營管理機構,獨立行使經營管理職權,不存在與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間有機構混同的情形。5、業務獨立保證飛龍股份在采購、生產、銷售、知識產權等方面均保持獨立,保證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與飛龍股份不存在同業競爭或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本公司將嚴格按2014年08月21日長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照《公司法》《證券法》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以及飛龍股份的公司章程的規定,依法履行控股股東應盡的誠信和勤勉責任。 首次公開發行或再融資時所作承諾公司控股股東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實際控制人孫耀志、孫耀忠、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其他承諾關于非公開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的填補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具體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披露的《關于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填補即期回報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26)。2022年07月25日長期有效正常履行中本次擬減持事項與宛西控股此前已披露的承諾事項一致。
8、宛西控股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8號——股東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第五條至第九條規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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